12月28日起,为期三个月的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及反窃电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开始,通过多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将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据电力部门统计,今年截至11月,全省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88起,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仅今年10月、11月,就发生了3起重特大电力设施被盗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9万元。为切实加强全省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决定,自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力设施保护及反窃电冬季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以清理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施工、不符合安全距离的超高树木等重大安全隐患;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案件;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等突出治安隐患问题为重点,保证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同时,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小冶炼厂的全面清查行动,将堵塞被盗电力设施销赃渠道。有效治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网运行安全的隐患,提高电力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完善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和反窃电工作长效机制。(作者: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