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共事业。素有现代社会“经济大动脉”之称的电力输变配电设施,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给电力有序供应与国家经济命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百姓经济生活带来诸多不利。这些案件从盗窃低压配电设施到偷盗高电压输电线路,从盗窃停电设备到盗窃正在运行的线路设施,暴利驱动之下,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年来,青海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屡屡发生,犯罪分子盗窃手段层出不穷。随着国内外市场铁、铜、铝材价格“涨势不停”,由于容易销赃变现,盗窃者眼睛盯上了电网企业现成的输配电设施,成为他们“变钱”的“自动取款机”。近年来,盗抢电力设施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不断攀升。 电力设施 盗抢破坏现象呈现井喷 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在今年11月18日深夜。位于青海省湟中县境内的一条33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被偷盗剪断,致使青海电网330千伏龙恒线211号铁塔倾倒,另外3座铁塔严重受损,所幸当时该线路正在停运检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11月26日,仅仅过了八天,青海电网主干网架再次发生一起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西宁至大通330千伏曹景一回2200米导线被盗,1基铁塔严重损毁。“11?26”案件不仅给电力部门造成不小的损失,同时受损线路通道供电区域内停电也严重影响了广大企业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像这样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而导致的重特大案件,近年来在青海地区呈不断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年1月至2010年11月的近5年间,青海电网内就发生盗窃电力设施重特大案件513起,不法分子以配电变压器、杆塔、输电导线、电力电缆、塔材等电力设施为主要盗窃对象,给电力部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60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算。对青海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青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居民可靠用电造成了严重影响。 从以上触目惊心的数字,不难看出,电力设施的破坏、偷盗现象已严重威胁到青海电网的正常安全运行,并直接影响到良好的供用电市场秩序和电力企业对社会的优质服务的承诺,供电企业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导致供电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加。居高不下的盗窃案件,已成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事关大局的现实问题。 为什么此类犯罪如此猖獗?电力设施保护难在何处?该怎样有效保护“经济大动脉”? “盗、运、销”一条龙作业已形成 据青海省电力公司安监部主任徐志锋介绍,从青海地区近几年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分析,不法分子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专业化”。 案件多发区在偏远的城乡接合部及交叉地带,并有从远郊向城市近郊发展的趋势。作案者通常配有现代化通讯、交通工具,一有风吹草动,就能第一时间逃离作案现场,且由于作案时间、地点的不确定性使供电企业、警方防不胜防,往往给值班、巡逻、出警、侦破等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现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已从拆盗单块铁塔构件,发展到团伙盗窃数以吨计的塔材,从盗割低压线路发展到超高压线路,从盗窃停电检修设施发展到偷盗带电在运设施,从盗割几十米导线到盗割成千上万米导线,从小规模偷割偷拆导线塔材发展到炸毁电缆、纵火焚烧电力装置。而且不法分子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和防触电保护措施,经常采取夜间带电作业,流动作案,在多数的破坏电力设施案中,呈现共同犯罪的特点。 在破获的一起路灯供电电缆盗窃案中,作案人员分工明确:有沿路寻找路灯控制箱撬开箱子,拉出电缆的“侦察兵”;随后出动1人将电缆绑在摩托上,1人拿刀架在电缆上,起动摩托电缆就被刀划开的“剥皮队”;最后,“运输队”登场,一辆卡车将剥皮、切断的电缆装车运走。如此复杂分工的犯罪团伙对供电企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可想而知。而且“盗、运、销”一条龙作业已形成,作案人员一般都事先联系好销赃方,得手后将赃物直接送到约定地点迅速化为铝锭或铜条,给侦破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保护电力设施治理盗窃刻不容缓 当前,青海电网发展规模、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不相适应的矛盾还很突出。2008年,青海电网主网电压等级由330千伏跃上750千伏的新台阶,供电可靠性和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但随着电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输配电通道的不断增多,市场上铜铝价格上扬,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分析原因,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与供用电市场环境短期内难以适应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二是部分边远地区法制教育欠缺,法律意识淡薄,盗窃电力设施的团伙犯罪猖獗。三是电网通道内非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多,施工组织不严密,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繁发生。四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种植树木,对电力设施巡检、监管人员无理阻挠,或漫天要价,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执法部门处理的难度很大。五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放火、开山放炮,放风筝、钓鱼等现象屡有发生。 电力设施保护事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大局,要解决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问题,从“堵”和“疏”两个思路出发,双管齐下,为电力设施偷盗这个电力系统的老大难问题开“方”抓“药”。所谓堵,就是要从源头打击犯罪活动,有关执法部门、电网企业齐抓共管,加大打击力度,使违法活动无处容身。相关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此外,加大对废品收购点、废旧金属加工点的检查,堵住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要使不法分子既无处下手,也无处可以销赃,从而降低案发的可能性。 除了从源头上做好“堵”的工作以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疏”的工作更为关键。依靠技术,建立防范电力设施偷盗的措施,在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热线的同时,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 群防群治是良方。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打击、防范、保护电力设施免遭破坏的重要力量,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不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不从事破坏电力设施的活动,才能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短短十一天时间,经警方缜密侦查,严密布控,快速出击,成功锁定和打掉了“11?26”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在12月7日开展的集中抓捕行动中,该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今年以来发生在我省的20余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也同时告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但只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以防打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方针开展专项治理,就一定能确保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青海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为早日步入小康社会带来光明和希望。(作者:马旭升)